1月7日18:10、平远县消防大队派出一辆消防车到恩城镇孙石江村处理火灾事故。当消防车从东向西穿过旺达瓜镇中心时,后部突然出现。车牌号为鲁N的银色汽车散布在消防车前,并缓慢行驶。消防车的驾驶员通过嗡嗡声反复提醒消防车,但前方的汽车无动于衷,故意改变车道并稍稍刹车,恶意地阻塞了消防车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行政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(三)款,该汽车驾驶员因妨碍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被判处行政拘留八天。 (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刘畅,林安琪通讯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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